名校毕业生走出教培机构:60万元养刁了胃口,现在一切清零
(名校毕业生走出教培机构:60万元养刁了胃口,现在一切清零)
四个月前,一篇《清北毕业生进教培机构是“内卷”吗?》的评论"席卷"微信圈朋友圈。据媒体报道,无论线下还是线上,清北学生都是教培行业青睐的对象,这些选拔制度的优胜者,拥有学生家长信赖的招牌。
然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过度营销焦虑营销”“做生意不做教育”“教套路不教知识”乱象频发,直到近期的"双减"政策的实施,明确指出要全面整改并规范校外辅导机构。
教培机构背离教育初心,沦为“泡沫”。
近期,以高途为代表的各大教培机构纷纷宣布裁员,名校毕业生开始走出教培机构。
“一年保底60万元”
毕业后不到两周,陈琳收到离职的通知。她在2021年春季招聘中和一家线上教育机构教培行业的清北毕业生签下劳动合同意向书,但是7月13日,刚在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门口完成本科毕业的拨穗仪式,7月26日,她收到了离职的通知。从毕业到失业,前后不过13天。
“过去这几个月就像一场梦,现在是碎到不知从何捡起。”陈琳说。她入职这家线上教育机构,是靠朋友的“内推”。朋友在2020年秋招的时候加入了这家风头正盛的在线教育公司。“美好”,对方用这个词向陈琳概括自己在这家教培企业的工作。
某种意义上,朋友说的没有错,那称得上是教培最巅峰,也同样最为癫狂的年份。2020年,教培行业到达顶峰。疫情破开了线上教育的需求豁口,整个市场加速渗透,不断扩大。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数据挖掘与知识管理重点实验室发布的《中国K12在线教育市场调研及用户消费行为报告》,K12教育行业的渗透率于2020年3月达到85%的峰值。课题组预测,2022年K12教育行业的渗透率预计能突破55%。
行业快速扩张,让从业人员的缺口不断扩大。陈琳还记得初入公司实习时,办公室的座位不断在调换,"因为每天都有人在加入"。隔壁工位的同事和陈琳聊天,说起自己入职时,"从简历投出去到最后拿到正式录取通知,前后只用了3天。"
揽人的同时,教培行业将入行门槛逐渐抬升,名校毕业生成为香饽饽。
图片来源:中青评论
“他们需要名校名师,帮他们打响招牌。”面试时,教培机构的人力资源告诉陈琳,她所参加的校招计划基本只招来自清华北大的学生。除此之外,只有如北外的英语专业或者北师大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才可能获得入围机会。
郭豪是北大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他还记得2020年秋招时候的场景,新东方、好未来、高斯……教培机构排着队在北大英杰交流中心举办宣讲会。他当时扫了一下别人的简历,中文系的硕士,物理学院的博士,曾经的数学竞赛获奖者……一张张被写得满满当当的纸堆叠在人力资源的案头。
名校招牌带来的是高额底薪。"一年保底60万元",这是人力资源给陈琳开出的薪资。中信证券于2020年2月发布的《在线K12课外辅导行业专题报告》中统计,主讲教师薪酬水平普遍高于18万元一年,薪资20万-40万元一年的居多。甚至不止在职员工,实习生也待遇优厚。郑希是北京大学2020级的硕士毕业生,2020年春以管培生的身份在某教培机构实习。疫情影响,公司让她在家里看教师培训视频,听机构开的报告会。"当时我就把培训视频开着在那儿放,公司就能给我开出每月5000的实习工资。"郑希觉得疯狂,"公司是不是有钱没处花,要烧着玩。"
事实上,那时教培行业确实受资本青睐。据媒体报道,截至2020年12月,当年投入教培行业的资金已超500亿元。就在当年最后一个月,作业帮E+轮融资超过16亿美元,好未来定增33亿美元……来自名校的讲师收获了底薪高昂的劳务合同,有人转行跳槽来做中台运营,用3个月赚到了前一份职位两年才能挣到的钱。
而现在,教培行业大量裁员。这一届进入教培的毕业生,由此面临新的职业选择。
"这种高薪建立在对你青春的消耗"
教培曾吸引了大批的年轻人。一家招聘网站发布的《2019教育培训行业教师从业者大数据报告》显示,教培行业本科和硕士学历从业者占比分别为59.52%、33.12%。从年龄层看,25-30岁年龄段的从业者占比达到41%。某家在线教育企业的校招计划自2020年推出以来,在顶尖学府招走了近70名应届毕业生。
高薪是吸引毕业生的重要因素。有一家在线教育的企业打出过"将心注入,全力以赴"的口号。但在校招生的聚会中,同龄人会互相打趣:你为什么来公司,是为了将心注入?是为了保底年薪60万元吧。
"这种高薪建立在对你青春的消耗。"曾经作为某教育培训机构管培生的郑希说。有毕业生自嘲说,进入教培行业是"恰烂钱"(恰,网络流行语,出自中国西南地区的方言"吃"--作者注)。郑希觉得"烂钱""烂"在"你得不到太多的提升。"
图片来源:中青评论
当时她负责教培机构小升初的语文衔接班,她本以为自己需要购置小六教材和初中课本,但她的同事告诉她,只需要按照讲义去"磨课"就好。换句话说,主讲教师只需要根据教培机构发放的这份讲义反复推敲试讲。讲义内容事无巨细,老师在其中几年没有钻研和发挥的空间。"所有老师讲的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可能只有老师们讲的段子。"郑希说。
教培行业中的老师需要使出浑身解数让学生喜欢上你,进而让学生能够继续报下一期教师的课程,提升个人的续班率。行业将其称为"表现力"。郑希在表现力培训的课堂上被"刷新三观",她的培训老师建议,可以用屎尿屁的笑话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
与续班率相配套的,是教培行业由上而下的营销逻辑。有企业的营销费用在一年内涨了7倍。而销售逻辑推导到员工身上,那就是推课、卖课。
陈琳在教培机构"磨"的第一门课就是以"推课"为最终目的。在这门一个半小时的课堂上,她需要用至少30分钟的时间进行课程推销。每次练课到最后的半小时,她的语速和神情会显得不自然。郑希参加了公司教研部的会议,负责人提出要进行"学科三板斧"的改革,具体操作是让数学老师在课堂上推荐语文课的老师,在语文课堂上去推销机构的英语班。公司要求郭豪每天和家长联系,保证学生能够顺利续课。"有同事会给家长打电话,然后提续报的事。我做不到,很多时候就是发条微信。"续报目的性太强,对着电话那头的家长,郭豪话到嘴边,停住了。
陈琳还记得当时提交毕业论文的时候,导师问她毕业去向。陈琳发现,自己没办法把公司的名字报出来,只能模糊地说"教育行业"。导师又问:"公立校还是私立校?"陈琳沉默了。
"我肯定不会久待"
和很多进入教培行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样,陈琳最初没有把这条路纳入自己的人生选项之中。
在此之前,她想成为一名综艺制片人。大二那年暑假,她获得了到某顶尖综艺制作公司实习的机会,然而现实与她的设想完全相反。"我分配到的任务就是将韩国综艺里面的各种游戏、桥段记录下来"。那年暑假,她电脑里存了近60部的韩国综艺片源,"你在里面没有价值,你的所有想法、点子,他们是不会看的,他们只需要你像流水线工人一样完成桥段的搬运"。在团队领导将自己熬夜原创的文案甩在桌面上,尖着嗓子叫"你们是猪吧"的时候,陈琳在心里默念"梦想已死"。她重新开始尝试提绩点,保研,继续读书。
但事情发展依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顺利。大三下学期的暑假,她被告知由于没有完成必修课程的学分,无法获得推免资格。保研失败了。并不乐观的疫情状况以及仍旧紧张的中美关系,也打消了陈琳出国的念头。家人会时常打来电话,一边责备女儿没能在保研期间多做一手准备,一边是催促女儿把考研提上日程,在家人看来,研究生才能成为就业市场的"硬通货"。"那个时间节点,考研好像也来不及了",陈琳整个人蒙了,按照她自己的话说,她"平躺了小半年"。迷茫、挣扎成为了这一时期陈琳心中的高频词,她被挤出了原本明晰、可知的赛道。
2021年4月,进入教培机构让陈琳短暂地结束了迷茫期。"能挣钱是一个因素",陈琳告诉记者,"但更重要的是让我感觉我在做一件事情。"签完意向书后,陈琳参加了公司的岗后培训,投入到讲课、做卷子、分析试题中去。
"我还给初中语文的作用类题总结出了一套口诀",陈琳用了一周不到的时间将《五年中考三年模拟》刷完了,"比我自己中考的时候还要认真。"这是她久违的状态,生活像是有了抓手,"虽然现在看回去觉得也没啥实际意义,因为这东西总结也没啥意义,但当时自己觉得每一天都过得好充实。"早上开完例会,陈琳会进到直播间录课、讲题。直播间隔音效果很好,它隔掉了外面的杂音,也暂时性地隔掉陈琳的迷茫与焦躁。
郭豪也是在自己的迷茫期撞见了教培行业。在走入教培企业校招宣讲会前,郭豪在心里默默算了一笔账。考公和考研存在很大的压力和不确定性,其他行业要么是与自己的专业不匹配,要么就是薪资不合适。这样算下来,顶着学校招牌就能去,且动辄几十万元起薪的教培行业是一个合算的选择。
7月2日,没等到学校的毕业典礼,郭豪就赶到教培机构开始暑期一期课程的讲授。机构的业绩提成按照开课班次计算,如果不赶着第一期,这个暑假他将少掉至少三分之一的工资。他需要尽快开课,因为他知道,这份底薪50万元的工作能让自己在回拒家长对于考研、考公的催促时,多一分底气;同时也能说服自己--看,我接受这么多年的教育,还是能在金钱上看到回报的。
"我肯定不会久待"。郭豪把教培这个来钱快门槛低的行业当做"临时避难所",北大本科的身份能够先让自己在里面过上不错的一两年。
"我竟然真的以为自己年纪轻轻就能赚那么多钱"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那天是周六,按照主讲培养要求,陈琳需要参与公司课程培训。同事在课程进行中看到了"双减"政策的发布。会议厅里出现骚动,同事间不断议论,有人对着政策读其中的关键语句"坚决防止""从严治理""3年内成效显著";有人和同事坦陈,自己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做好了抽身的打算,在不断向其他公司投递简历;给他们讲课培训的老师看到政策后,"脸一下就黑了",陈琳形容。
陈琳对此并非全无预期。在她看来,规范教培行业的声音从未停止。在陈琳签下意向书的前,今年全国两会上,义务教育阶段课外培训存在的问题就引起关注。6月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面向教培行业进行管理。资本更早地嗅到了这一变化,二级市场中,去年暴涨的教育企业市值纷纷缩水,当中,好未来市值由5月中旬的314.3亿美元缩水至7月初的150.9亿美元。
"双减"政策出台前一晚11点左右,陈琳的朋友下班到工位领东西,她看到工位上有一台电脑屏幕还亮着,工位上一个男人躺在转椅上,思考自己的未来,他反问陈琳的朋友:"你难道不迷茫自己的未来吗?"他是2020届北大数院毕业的学生,入职担任初中数学讲师两年,绩效指标一直排在初中主讲教师的首位。
7月13日陈琳拿到毕业证,毕业一周后她拿到了正式合同。按照安排,她将在7月26日周一进行"磨课",公司安排了一名资深的万人主讲给她点评。她特意去了趟理发店,做了个护理,希望正式试讲的这一天能够有好的形象。但就在准备试讲的当天,陈琳被告知自己被"优化"了。
"教培60万元养刁了我的胃口",被"优化"后,陈琳和一位工友谈到了未来计划,对方抱怨现在重新再找工作的过程让自己很暴躁,因为怎么看工资都好低。"教培行业让我无法对自己在就业市场上的价值有一个清醒的认知。"陈琳身边也有朋友选择了本科就业,但无论是互联网、公务员、传媒……没有一个行业能让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获得如此高的报酬:"就连搞金融的,你第一年也不一定拿到这么多钱。"
陈琳本来还期待着自己能成为明星讲师,在教培行业的逻辑中,万人讲师是所有入行者的终极目标,"他们可能一年赚几百万元"。不过现在,一切清零。
沈源是在2019年进入教培行业的,高薪是让她动心的原因。两年内,沈源被裁员两次,但薪资却不断抬升,在再次被裁之前,她的月薪已经从第一份工作的6000元涨到了1.6万元。"当时很多朋友都羡慕我能赚这么多钱。"
如今教培行业泡沫挤出,沈源自嘲:"我竟然真的以为自己年纪轻轻就能赚那么多钱。"
陈琳家人给她打了电话,让她赶紧准备雅思考试,能赶上明年申请季节。郭豪还没有接到被辞退的通知,但他感觉到,能到手的工资越来越少,"拿不到高薪就有违我入行的初心了"。他打算带完这期课就离职,但离职之后呢?找工作吗?他好像还没想好。
教育机构的裁员潮
不久前,高途、作业帮、猿辅导等多家在线教育公司被曝缩减应届生招聘规模,大量已收到录取通知的应届毕业生被在线教育公司毁约。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毕业生表示已经做好入职体检、租好房子,却被通知无法入职或者延迟入职,也有已经接到左边offer右边的人临时受到人事的电话被通知暂不安排入职。
"由于3-6岁的业务我们不做了,所以如果伙伴还是想做3-6岁的话,我觉得只能是选择离开了。"5月27日,陈向东在内部讲话中这样说道。裁撤小早业务意味着,高途启蒙团队超过1000人需要转岗或离职。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有小早启蒙项目中被裁的员工向媒体表示,内部活水合适的岗位很少,大多只能重新找工作。在上千名小早员工中,80%左右的员工将被裁员或者内部转岗,公司范围内的裁员比例将在20%左右,重点是行政、人力、中台等职能部门。
据刺猬公社报道,有作业帮员工透露,"作业帮的体验课被砍了,'0元课转正'团队内部,端外流量组(投放组)、大班课师资培训两个团被一锅端。"有员工表示,公司裁员很严重,尤其是辅导老师团体,大多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被裁撤。
成人教育品牌"粉笔教育"大规模裁员的消息也在近日传出,全国性裁员可能超过7000人,值得注意的是,粉笔教育在今年2月才宣布获得3.9亿元A轮融资,左边ID右边G资本、挚信资本领投、CPE、德弘资本等为其投资方。
据招聘平台拉勾数据研究院数据显示,在线教育行业在今年的2月及5月,人才需求呈现断崖式的下跌。2021年5月,在线教育行业人才的月度人均登陆频次高达81次,是互联网行业的1.7倍,"可快速到岗"的用户比例高达98.1%,比去年同期增长24.9%。
【青少快讯】
今年9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近日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一起来看——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教育督导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督导问责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第四条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被督导单位、有关人员存在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问责情形
第六条被督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履行规划、建设、投入、人员编制、待遇保障、监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
(二)违反有关教育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教育结构失衡、侵犯学校合法权益、群众满意度低。
(三)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目标任务。
(四)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
(五)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或卫生防疫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
(六)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等导致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
(七)下级人民政府、所辖(属)学校和行政区域内其他教育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后出现严重反弹。
(八)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提供虚假信息,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
(九)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七条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评估监测、督导检查工作中未达到合格(通过)标准。
(二)违反有关教育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
(三)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处置失当,群众反映强烈。
(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卫生防疫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力,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达标,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涉校案(事)件。
(五)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
(六)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提供虚假信息,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
(七)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八条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贻误督导工作。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
(三)滥用职权、乱作为,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
(四)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隐患而未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六)其他没有履行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问责方式
第九条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方式为:
(一)公开批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督导报告,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予以点名批评并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约谈。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督导通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等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资源调整。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对被督导问责单位在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财政拨款、招生计划、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依照职权进行限制或调减。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如依据左边法律右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视违法情形依法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撤销办学资格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第十条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方式为:
(一)责令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令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二)约谈。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通报批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教育督导结果、整改情况和被督导问责单位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表现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
(四)组织处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对被督导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提出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建议。对于民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责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
(五)处分。需要采取处分方式问责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机关,并提出相应处分建议。
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问题线索移交具有管辖权限的监察机关,提请监察机关处理。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问题线索移交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相关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提请其依法处理。
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及其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法对有关人员予以从业禁止处罚,并纳入其诚信记录。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第十一条对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方式为:
(一)批评教育。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其给予批评教育。
(二)责令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其表现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
(四)取消资格。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取消其督学资格或将其调离督导工作岗位。
(五)组织处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提出组织处理建议,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六)处分。需要采取处分方式问责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机关,并提出相应处分建议。
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问题线索移交具有管辖权限的监察机关,提请监察机关处理。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问题线索移交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相关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提请其依法处理。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隐瞒事实真相,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
(二)对举报人、控告人、检举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
(三)被问责后,仍不纠正错误或不落实整改任务。
(四)一年内被教育督导问责两次及以上。
(五)其他依规、依纪、依法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四章问责程序
第十三条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后60天内,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成立调查认定工作组,对各类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包括本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反馈其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认定,撰写事实材料,决定是否启动问责。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认定事实和问责意见告知被问责对象,应当以书面方式为主,听取被问责对象的陈述申辩。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形成问责意见,征求本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提交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被问责对象印发问责决定,应当明确问责的基本情况、问责事实、问责依据、问责方式、生效时间等。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问责决定实施问责,对于组织处理、处分、追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等需要其他部门实施的问责,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沟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第十八条问责决定一旦实施,根据问责情形严重程度在一定范围公开。情形严重或整改不力者,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等载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可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有关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反馈提出复核申请的单位或个人。
对复核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提出申诉。有关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反馈提出申诉的单位或个人。认为原问责决定有误的,应当及时告知原问责部门,原问责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15日内予以纠正。
涉及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被问责对象可向作出相应决定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复核或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复核申诉期满30天内对有关问责情况进行归档,提请有关人事部门将问责情况归入人事档案。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应当监督问责决定的实施,对被问责对象进行回访、复查,监督、指导问题整改。问责情况应作为单位或个人在考核、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问责工作,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依照部门职责落实教育督导问责职责。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负责对被督导的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部属学校进行问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辖(属)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问责。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教育督导问责工作。
第二十四条根据问责工作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应主动配合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做好问责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问责情况报送给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全国教育督导问责信息工作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零容忍!教育部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一起来看——
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环节开展治理。通过对照自查、检查抽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形成震慑。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改,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剖析原因、对照查摆,引导教师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教育部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
一起看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
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教育部决定自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主要目标
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通过九个月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专项整治主要措施
(一)开展对照自查
一是管理机制自查。各地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本地区查处整治相关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二是问题自查自改。各省份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组织下辖各市、县、学校开展问题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已办结的予以销号、在办的及时办结、新发现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对疑难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对查实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从严查处,强化监督,有效遏止相关问题的发生。(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三是严肃处理通报。各地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案例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精准发现和解决本地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
四是做好警示教育。各地各校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
(二)加强工作检查抽查
各省、市、县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逐级检查抽查,教育部将组建检查组,选取部分省份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典型问题查处,将解决师德突出问题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相统一,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巩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推动十项准则落地生效。(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师德专题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要求,贯穿2021年全年,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深入学习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2021全年)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把握重要性。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强调,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关乎教育改革发展,关乎社会文明风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各地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
(二)压实责任,提高协同性。强化专项工作责任制,健全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与相关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健全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中小学校和教师也要参照工作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
(三)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性。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成因复杂,对持续推进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管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学校和教师负担。在专项整治中,会同宣传部门强化正面宣传,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四、专项整治预期成果
(一)建立典型案例库。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处理情况。每季度(9月底前、12月底前、3月底前)报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查处的案例。
(二)巩固工作成效。各地结合线索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成效不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建立健全问题查处和警示通报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探索建立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发现和解决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中期报告,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总结报告。违规案例和工作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表(光盘保存)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附件: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4日
中办国办:不得占用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相关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左边法律右边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3.工作目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4.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6.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7.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8.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9.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10.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11.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12.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3.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15.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16.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17.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18.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19.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六、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20.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21.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22.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七、扎实做好试点探索,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
23.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为第24、25、26条所列内容。
24.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25.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26.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八、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27.全面系统做好部署。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8.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29.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教育部设立协调机制专门工作机构,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
30.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评论、观察者网
原标题:《“教培60万元养刁了我的胃口”,名校毕业生走出教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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