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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5-05 来源:网络

青海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青海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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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青海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青海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青海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指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精准发力补齐民生短板,科学谋划改善民生福祉,统筹推进逐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对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各项民生实事工程。

  

(一)就业促进工程。

  

1.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农牧区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通过实施“巾帼家政培训工程”、开展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培养一批优秀家政服务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妇联配合)

  

2.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3.探索整合各领域创业孵化载体,推动孵化服务资源交互共享。(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团省委配合)

  

(二)教育提质工程。

  

4.新建、改扩建21所幼儿园,采取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巡回走教等多种形式,优化幼儿教育资源布局,推进部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改善入园难问题。(省教育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5.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支持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省教育厅牵头)

  

6.开工建设45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省教育厅牵头)

  

7.支持、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各建设1幢学生宿舍楼,进一步满足扩大招生规模后学生住宿需求。(省教育厅牵头)

  

8.支持20所职业院校打造特色优势专业。(省教育厅牵头)

  

(三)住房保障工程。

  

9.推进化解一批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10.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属地监管,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房屋租赁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购房、租房群众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11.实施(开工)5.15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居民自愿的原则,统筹推进户内水电暖管网改造。强化公租房准入分配运营管理,加大实物保障力度,为6753户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12.开工建设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综合改善工程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13.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为群众办理住房金融业务提供便利。(青海银保监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四)健康青海工程。

  

14.加快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做细做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特殊人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配合)

  

15.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争取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16.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通过免费药物和手术治疗等方式,实现新发包虫病患者救治全覆盖。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筛查1.5万例,规范管理治疗结核病人3000人。(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17.实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科学设置多样化体检项目种类。(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18.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652批次、风险监测969批次、评价性抽检379批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19.继续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切实减轻职工群众医疗负担。(省总工会牵头)

  

20.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机制。加大药品集中采购力度,增加集中招采药品品种,进一步挤压药价虚高水分,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省医保局牵头)

  

(五)敬老扶幼工程。

  

21.新建、改扩建30个农村幸福互助院。(省民政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22.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通过传统服务和智能创新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3.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开办托育服务机构,实现有托育机构的市州达80%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24.为3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分别为1万名、2000名和230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托养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省残联牵头)

  

25.救助300名城乡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省妇联牵头)

  

(六)乡村发展工程。

  

26.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过渡期内各项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省扶贫局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27.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295个“高原美丽乡村”、3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和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28.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保障措施,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省扶贫局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29.建设(开工)10个“美丽城镇”,创建5个省级森林城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30.通过清洁取暖省级奖补资金,引导推进三江源地区清洁取暖绿色环保项目。在海东市和三江源地区推广安装电热炕4000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红十字会、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配合)

  

(七)文化惠民工程。

  

31.开展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700场次。为全省农牧区108万套直播卫星地面接收户用设施设备提供维护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32.推动全民健身,按照资金投向,建设健身步道等体育基础设施。(省体育局牵头)

  

33.培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基地20个,推介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8条。(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34.加强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打造精品旅游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便民畅通工程。

  

35.实施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工程,推进G6马场垣至平安、平安至西宁、倒淌河至共和等路段桥梁混凝土护栏和钢护栏过渡连接项目。(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36.通过建设改造公共停车泊位、在小区集中的路段实行差异化临时停车等措施,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推动新增停车泊位3090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37.推进全省城市(镇)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建设改造信号控制系统56套、非现场执法系统55处。(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九)绿色兴农工程。

  

38.实施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行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39.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85%、82%和90%。(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40.实施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扶持政策,巩固农畜产能,持续做好保供稳价。(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41.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牧民补助奖励、耕地地力补贴等惠民政策,规范发放流程、信息核对和登记备案制度,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十)综合治理工程。

  

42.进一步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为群众诉求反映、矛盾纠纷等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43.以推进维稳安保、社会综合治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为重点,加快建设“雪亮工程”省级平台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升视频监控实战应用和社会治理能力。(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44.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措施,探索推行住宅星级物业服务收费机制,逐步解决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45.推进快递企业标准化建设,通过新增社区快递包裹服务站点、完善农村快递服务网络等措施,提升快递服务质效。(省邮政管理局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增强做好民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把每件民生实事工程办实办好,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弱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幸福指数。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科学制定项目方案,细化量化任务指标,及时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工作落实。项目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推进责任,强化统筹谋划,促进资源整合,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的关注度和认同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简化优化项目审批程序,抢抓黄金施工期,全力以赴推进政策落地见效、项目顺利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政策集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督查督办,对进度不快、措施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将民生实事工程纳入各地区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确保年内所有民生实事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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