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政策咨询服务!

落户咨询网二维码

2022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新规有重大调整!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4-20 来源:网络

2022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新规有重大调整!

(2022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新规有重大调整!)

落户咨询二维码  

  

  

您身边的户政咨询专家!

  

左边公众号右边左边ID右边:L-H-D-S

  

关注

  

LHDS

  

2022积分落户/

  

天津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那么重新修订后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以往比有哪些不同呢?落户大师已经为大家汇总好啦~

  

/

  

01

  

提升服务水平

  

2022积分落户/

  

?新《办法》缩短了居住证办理时间,居住证审核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日内,制发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日内;

  

?开通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公民可通过网络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签注等业务。

  

?居住证持有人同时具有电子居住证。

  

?实现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网上办理,减少了申报材料,经办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证明,不用到现场交件。

  

02

  

加强居住登记管理

  

2022积分落户/

  

?新《办法》增加了房屋出租人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来津公民信息,同时带领来津公民申报居住登记的条款,强化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的治安责任;

  

?为体现居住证实名制,新《办法》删除了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和签注业务时由用人单位集中办理的规定;

  

?增加了“居住证持有人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将给予取消积分资格或减分的规定。

  

03

  

放宽积分落户申报条件

  

2022积分落户/

  

?新《办法》将原来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方可申请积分,修改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删除申请积分落户须“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规定,进一步放宽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删除了每年公布年度积分落户人口指标总量的条款,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

  

?删除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票否决”条款,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

  

04

  

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2022积分落户/

  

?为落实国务院“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推动京津冀居住证互认,持有相关省市居住证的来津公民,且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提供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及相关省市居住证可直接申领本市居住证,不受在天津市居住满半年的限制”条款。

  

2022第一期积分落户已开办

  

2022LHDS/

  

  

2022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1月24日开办,4月30日停止申请审核。

  

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1、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3、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4、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

  

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

  

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2022LHDS/

  

  

向下滑动查看

  

关于天津市2022年积分落户新规调整你了解了吗?记得给小编点赞关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留言或者私信咨询,如果觉得有用可以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

  

更多资讯请关注“落户大师”左边公众号右边,也可加小编微信:,我们会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天津户政相关资讯及解读,希望能帮助每一位想来天津发展的朋友成功落户天津!

  

  

扫码咨询我们!

  

左边微信号右边|

  

新浪微博|落户大师官方微博

  

百家号|落户大师官方号

  

左边头条号右边|落户大师官方号

  

小红书|落户大师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词:

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年的服务积淀

二维码
深圳落户条件电话13671738356
微信号
立即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