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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上海之居转户(一)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网络

落户上海之居转户(一)

(落户上海之居转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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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因为种种原因,咨询和申请上海落户的员工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网络上的材料解释良莠不齐,导致许多员工感到困惑,甚至是浪费了许多时间。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落户上海的一些政策。一般来说,落户上海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居转户)

  2、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人才引进)

  3、照顾家庭困难调户——夫妻分居(分居调户)

  绝大多数公司都是通过居转户帮助员工落户,少部分公司会有资质通过人才引进来帮助员工落户,而这一期我们主要的关注点在居转户。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办法》中提到许多申办条件及激励条件,总结一下,常用的居转户的条件有以下三种:

  1、7年居住证+7年社保+中级职称+1.3-1.5倍社平

  2、7年居住证+7年社保+3年2倍社平

  3、5年居住证+5年社保+3年3倍+科创

  首先,先帮助大家明确一下以上我们提到的一些关键词,

  1、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是居转户的一个必要条件。所谓的7年/5年居住证是指累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时间。这里请注意累计持有二字。持有是因为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是1年,每一年都需要续办,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断掉的话,断掉的时间是不计入持有时间的。累计则是考虑到上述情况,断掉并不影响累计,断掉多久,顺延多久即可。

  但其实大家如果想要知道自己目前居住证的累计时间非常简单,并不需要员工自行计算,只要公司在居住证申报常住户口系统中进行了注册,那么如下图所示,通过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一般而言,累计月份达到82周就可以去找公司hr开始准备材料。

  2、社保(及税)

  社保其实是在居转户途中最大的一条拦路虎。虽然申办条件中只说到“(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但是事实上这一条必须和“(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结合起来看。何谓依法,换言之,社保和个税必须匹配。其实居转户过程中,社保和税会出现非常多的问题,以下我们讲三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第一,大家都知道社保基数是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因此每个月的社保基数都是固定的。而个税是根据每个月的实际收入缴纳的。那么如果有一个员工因为经常出差/加班,导致社保基数非常高,但是突然有两个月,因为种种原因不需要出差/加班了,那么导致他的月收入远低于社保基数,这就会导致个税和社保记录的不匹配。

  对于这种情况,相对而言比较好解决,有的公司的出差/加班是员工自行申报,那么如果员工有落户的打算,可以平均分摊到各月申报;而如果有的公司无法如此操作,但因为这种情况并不是一个长期情况,那么扣除该累计月份,往后顺延,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第二,零税。最常见的零税的理由有以下三种:

  1、产假。一般而言,女性产假期间是没有收入的,会存在4-5个月的零税,那么这个时候只要提供相关的生育保险核定表即可。

  2、个别月份零税(多由于离职引进)或很久以前的几个月零税(多由于工资低,未达到缴税的标准引起)。这些情况都可以理解并且绝大多数时候只要出具情况说明,零税的月份并不会被扣除。

  3、零申报。零申报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情况。如果说零申报的月份较短,员工可以考虑扣除这些月份。如果时间较长,员工则需要综合考量。第一如果可以补税,那么越快越好,毕竟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不是小数字;第二,如果人才中心要求出具情况说明,那么员工必须要和公司/上家公司进行协商(si),毕竟没有几家公司愿意承认偷税漏税。

  第三,社保缴纳单位和个税缴纳单位不符,这种情况多见于派遣性质的员工。如果是外服或中智等大型人力资源外包公司,那么比较简单,这些公司都具有派遣资质,且公司都备有相关的派遣合同/服务协议,按照实际情况提交合同协议并情况说明即可。如果是子母公司之间的派遣,则需要提供子母公司之间的关系说明,如工商局的备案登记等,以及个人的情况说明。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以上所有情况的前提是,社保和税必须缴纳在上海,如果存在异地的情况,那么毫无疑问这些月份均无法计入累计月份。

  以上就是在申办过程中员工经常会遇到的三个情况。

  但是其实涉及到社保和税的时候,员工会遇到非常多非常复杂的问题,甚至连人才中心的老师都没有碰到过。很多时候,无论员工知晓与否,又无论责任在员工或是公司,出现了社保和个税不匹配的情况,很大可能的一个处理办法都是扣除该累计月份,这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员工办理居转户的进程以及心情。这些情况事后来说都是无解的,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最大可能的保证万无一失。

  这期,就到这吧,下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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