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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留学生回国落户上海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全攻略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网络

2020年留学生回国落户上海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全攻略

(2020年留学生回国落户上海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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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就业的留学生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如何在上海落户。那么留学生落户上海有哪些要求呢?怎样办理落户呢?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博士资格最为简单,没有学校排名限制,回国直接来沪工作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a、国内211本科或以上+国外硕士(没有学校排名限制)

  b、国内非211本科或以上+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硕士

  c、国外同时取得本科和硕士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a、国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国内初中或高中毕业,本科全部在国外读):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

  b、国内外联合培养(3+1或2+2或3+2等联合培养形式)的本科:需同时获得国内外两所学校的学位证书,并且国内外任一所学校在名单内。

  重点提醒:联合培养的形式,要求必须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硬性指标)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硬性指标)。

  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不过也有一些留学生背景是例外,但还是可以申请的,要求略高:不符合2、3条件,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公司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开户前需要注意相关注册资金问题,如若不满足以下要点将无法通过公司资质审核。

  ①签约工作单位为上海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②若签约单位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如注册资金是外币,按成立日期当天的牌价换算成人民币,需超过100万人民币。

  (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以上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1.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2019年5月截止目前为8211元)。

  2.个税和社保基数匹配。

  3.时间要求: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半年,不能出现任何漏交、补交的情况。

  对于例外背景的留学生,那你需到达到这个标准:

  1.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2019年5月截止目前为元)。

  2.个税和社保基数匹配。

  3.时间要求: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1年,不能出现任何漏交、补交的情况

  如何办理落户?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一步,提交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验资证明。

  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预审,通知调档,审核档案。此时你公司的HR小姐姐就会收到调档函,通常为电子版。

  第三步,准备所需材料的原件给公司HR,HR将会把你的文件提交给受理部门。

  第四步,耐心等待各部门审批,约40个工作日。

  第五步,获得审批后,准备好美美的证件照,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常见问题

  1.留学生落户上海必须在2年内办理吗?

  完全不用!留学生落户上海真的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4个月(也就是未缴纳个税和社保的时间没有超过24个月)你就具备申请落户资格。

  2.第一份工作未办理落户申请就不能办理?

  不是的,留学生落户上海并没有规定第几份工作必须办理,只要留学生在达到申请条件以后(按照规定足额足月社保及个税)即可以办理上海落户。

  3、文件中“直接来上海工作”如何界定?

  解答:原则上回国后不应在外省市签订合同、缴纳社保或个税,如查实在外省市有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一般不视作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所以大家一定注意,回国后不要出现异地工作和落户安置。

  4、单位把税或者社保缴纳在外地能申办么?

  (一)社保缴纳在外地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部分中央单位因国家政策原因缴在外省市的除外,需有明确文件依据)。

  (二)个税由外地总公司缴纳,合同与社保均为上海分公司(如新员工入职后在外地总公司入职培训,由总公司发薪、代扣个税,培训结束后再分配给各分公司等情况),有总公司文件明确规定并经备案同意的(原则上总部培训不超过6个月),个税转回上海符合相应条件后予以受理。

  6、文件中“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如何界定?

  原则上回国后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和个税记录的,计入待业期。若因前单位原因漏缴社保或个税,后补缴社保或个税,单位说明情况且可以和工资发放记录等相互证实的,不计入待业期。

  待业时间的开始时间是以课程结束护照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并非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和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签发日期计算。

  7、我在国外获得专科学历,目前在上海工作,是否可作为留学人员申办上海户口?

  不行。按留学人员定义,必须是在国外获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8:创业人员能按照就业人员的条件申报么?

  申请人应如实按照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创业人员不能以就业身份申报,审查中注重实质审查,重点考察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和纳税贡献情况。创业企业的员工不包括创业人员本人。

  9:文件中“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如何把握?

  根据文件,申请人最近6个月/12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不应低于1倍/1.5倍社平工资。原则上此期间的个税缴纳基数也不应低于1倍/1.5倍社平工资且与社保基数相匹配。若有1个月不满足,说明情况合理的予以受理;若有超过1个月低于相应标准的从满足标准后予以计算(女性产假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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