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政策咨询服务!

落户咨询网二维码

留学生落户上海居然那么简单?附政策解答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15 来源:网络

留学生落户上海居然那么简单?附政策解答

(留学生落户上海居然那么简单?附政策解答)

落户咨询二维码  

  很多网友问张老师怎么快速落户,那种落户方式更为方便,更为简单!那么今天张老师和大家科普下留学生落户方式!首先是留学落户政策对学历方面的要求,学历方面分别分为博士、硕士、本科以及进修、做访问学者四个层面,具体要求如下:

  1海归博士

  海归博士,博士无论毕业于哪所院校,只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过学历学位认证,归国后皆可在上海落户。

  2海归硕士

  (a)国内211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b)国内非211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c)国外正规本科+硕士研究生

  (d)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高校或者国外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国外学习时间达到六个月以上。(既不属于国内211又不属于国外前500高校的,需在国外高校学习满1年以上)

  3海归本科

  (a)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毕业,且学习时间一年以上。

  (b)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进修访学

  (a)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一年以上

  (b)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进修一年以上

  备注:符合以上1-4四种留学落户条件的,申请前需要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且不低于1倍平均工资。

  5其他情况

  其他不符合2、3的,获得国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要在国外学习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应同时获得国内外高校的学历、学位。

  同时申请前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基数达到1.5倍,且个税与社保一致。

  1政策原文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划重点

  (a)必须是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b)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企业;

  (c)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进行查询)

  备注:留学生回国在上海找工作时,要事先与HR提出留学落户的要求,包括薪资、社保个税基数以及公司是否同意协助办理留学落户。目前已经出现有公司不配合办理的情况,白白耽误了时间。

  1、公司注册地不是上海的公司

  关于最新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要求,落户必须由上海的用人单位办理,记住是注册地在上海的公司!如果你签的是外地的公司或者在上海只是个办事处,也没有在上海工商局注册,是不符合落户条件的。

  2、上海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到100万

  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只要注册资金达不到100万,不予办理落户申请。

  3、留学回国后第一份工作是否必须在上海?

  是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申请留学落户前有外地工作经历的,不在受理范围内。

  4、所签公司在人才大厦上了黑名单

  首先在办理之前,可以去问问上海人才市场负责落户窗口的工作人员,查询所在单位有无问题。

  5、社保和个税缴纳的单位名称和自己劳动合同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

  劳动合同与社保、个税缴纳,三项材料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才能办理落户,如果不一致是无法落户的。

  6、劳动合同上薪资与缴纳社保的基数不一致!

  劳动合同上签订的税前薪资必须与每月缴纳社保的基数一致,才能办理落户!

  上海每年4月的社保缴费基数都会调整,2017年度的社平工资是6504元,2018年4月之后的社保基数需要达到7132元,还要视个人的学校情况而定。

  7、关于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剩余有效期6个月一说

  只要在办理当天,营业执照的有效营业期限大于6个月,就可办理落户!

  8、社保和个税相匹配是如何判断的?

  如果社保缴费基数是8000元,那么税前工资也必须大于或者等于8000元才可以,否则需要重新累计半年。

  9、外地缴纳过社保是否还可以办理落户?

  回国后如果在外地工作缴纳过社保是无法再办理落户的。

  10、入职前几个月公司未缴纳个税可以往后累计半年再办理吗?

  不行,需要补交个税后才可以申请落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词:

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年的服务积淀

二维码
深圳落户条件电话13671738356
微信号
立即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