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政策咨询服务!

落户咨询网二维码

如果没有学历,如何让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附申请材料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5-13 来源:网络

如果没有学历,如何让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附申请材料

(如果没有学历,如何让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附申请材料)

落户咨询二维码  

  

之前很多朋友问过我,自己的学历不能够积分太多,那没有没有别的方法能够达到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标准呢?如果有学历的话,又有哪些比较常规的积分方法呢?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针对那些没有学历却想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朋友提供几个方案

  

专科学历:

  

专科50分+四年内累计三年0.8~1倍社保25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5年或以上)15分=120分

  

专科50分+紧缺专业30分+年龄30分+四年连续最低社保12分=122分

  

专科50分+四年内累计三年1~2倍社保50分+年龄30分=130分

  

本科学历:

  

本科60分+学士学位30分+年龄30分=120分

  

本科60分+四年内累计三年0.8~1倍社保25分+年龄30分+社保年限(3年或以上)9分=124分

  

本科60分+四年内累计三年1~2倍社保50分+年龄30分=140分

  

一、基本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二、积分对应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左边加分右边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左边加分右边)。

  

7、创业人才积分所需材料

  

(1)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和备案证明;

  

(2)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8、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词:

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年的服务积淀

二维码
深圳落户条件电话13671738356
微信号
立即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