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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买房政策户籍篇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1 来源:网络

上海买房政策户籍篇

(上海买房政策户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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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海的发展,越来越多人想在上海买房,那么有上海户籍和无上海户籍的人分别需要什么养的条件能够在上海买房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上海买房政策户籍篇,欢迎大家阅读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上海户籍操作攻略

  

官方政策:

  

2017上海户籍在上海买房的条件

  

①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②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③上海市房管局曾对单身沪籍人士购房问题作出解释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以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解析

  

上海户籍人士的定义:

  

①购房人本身的户籍在上海;

  

②如果为已婚人士,配偶中一人在上海户口就视为整个家庭为上海户籍)。

  

问:跟父母共有超过两套后是否还可以以自己的小家庭为单位再买。

  

答: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特殊:

  

1、(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前提:跟父母共有的是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的);

  

2、(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有一套,可再购买一套。(前提:跟父母共有的是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的);

  

3、(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无房产,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

  

4、夫妻双方加小孩、父母(五口人),若申请房产税减免(人均60平米),需父母名下无房产、需证明父母跟自己的户口在一起,办理房产税认定时还需父母到交易中心。

  

注:2011年1月28日之后跟父母共有的房屋,就算自己单独拥有的房产。

  

非上海户籍操作攻略

  

官方政策:

  

2017非上海户籍在上海买房的条件

  

在本市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沪籍人士要在上海买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

  

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2015年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关于补缴社保这点,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2017非上海户籍在上海买房后的户籍问题

  

根据上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办户籍。条件设定分为申办条件和激励条件。

  

1.申办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激励条件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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