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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和儿子是上海户口,我是外地户口。我们目前是和公婆住一起的。我们这样的情况能申请“经适房”吗?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2 来源:网络

我老公和儿子是上海户口,我是外地户口。我们目前是和公婆住一起的。我们这样的情况能申请“经适房”吗?

(我老公和儿子是上海户口,我是外地户口。我们目前是和公婆住一起的。我们这样的情况能申请“经适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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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要看全家人的收入、居住面积等很多情况的哦,光您提供的这些资讯我没办法判断。

  

请咨询你老公户口所在地的房管部门,他们会给你很详细的回答的。

  

申请条件: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所以外地的,只要主城无住房,就可以申请。

  

可以申请的。

  

如果你违反计划生育,永远转不了。

  

如果你丈夫是残疾人,有残疾证,6年。

  

一般人员15年。

  

如果属于高阶引进人才,比如学科带头人,马上。

  

没问题的。需要你们出示结婚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待的时间就说不好了,先去民政部门挂上号吧。

  

根据经适房的申请条件中,一是具有上诲户口满2年;二是结婚满一年。所以,你妻子暂时还不能参与申请,你只能同你父母一起申请。

  

办一个投靠类居住证就可以参加中考

  

1、人才引进受理条件——很难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副高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2、办理人才类居住证,连续7年后申办——要排队

  

3、解决家庭困难,看你老公什么时候混个中级职称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4、不然等10年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稽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於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一,生孩子问题,你们结婚还可以生一个孩子,也只可以生一个孩子。因为你们结婚生的孩子就是二胎了,再生一个就是三胎了。再婚夫妻条件非常苛刻的开放了三胎,你们是不符合三胎条件的,除非全面开放三孩政策,你们还可以生两个。二,户口问题,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随父随母,由你们夫妻商量决定。

  

可以啊不过年收入不能超过8.8万名下没车没房条件挺苛刻的而且查的挺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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