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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指南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6 来源:网络

潍坊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指南

(潍坊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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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入境和居留

  

政策规定:

  

对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由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后,可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5至10年、多次入境的R字签证。外国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在潍坊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一)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初审

  

申请条件: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所需证明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3、中国海关潍坊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6、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办理程序:

  

对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由潍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初审,山东省公安厅审核,公安部审批。

  

办理时限:

  

对国家级重点人才及其外籍家属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材料齐全后自受理之日起50天内核发;对其他特殊人才及其外籍家属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材料齐全后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核发。

  

(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

  

申请条件:

  

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外国人

  

所需证明材料:

  

单位资质证明;《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邀请、接待单位证明函件;中国海关潍坊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办理程序:

  

对申请居留许可的,由潍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审批、签发相关证件。

  

办理时限:

  

申请居留证件,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签发。

  

(三)外国人签证换发

  

申请条件:

  

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所需证明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

  

2、《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3、邀请、接待单位证明函件

  

办理程序:

  

对申请办理签证换发的,由潍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审批、签发相关证件。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

  

(四)外国人签证延期

  

申请条件:

  

持R字签证入境,因原入境事由尚未终止需要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的外国人才及其家属

  

所需证明材料:

  

单位资质证明;《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相关证明材料;邀请、接待单位证明函件。

  

办理程序:

  

对申请办理签证延期的,由潍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审批、签发相关证件。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承办部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刘相宁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政策规定:

  

在潍坊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

  

申请条件:

  

持有“山东惠才卡”、“鸢都惠才卡”的外国专家

  

所需证明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证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

  

2、网上预审

  

3、受理

  

4、审查

  

5、决定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承办部门:市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吉玲

  

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

  

三、市内落户

  

政策规定:

  

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潍坊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高层次人才绿色服务通道凭证(“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配偶、子女如未在同一家庭户不能证明其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或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用工合同)

  

办理程序:

  

高层次人才可直接与落户业务服务专员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后,进行安排

  

1、原户口为省内户口,提交材料一次办结

  

2、原户口为省外户口,当场发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持身份证、准迁证、迁移证一次办结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承办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局具有户口管理职能的派出所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吕奕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四、编制管理

  

政策规定:

  

全职引进到潍坊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可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

  

所需材料:

  

“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办理程序:

  

1、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后,在政务专网“潍坊市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申报引进人才纳入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事项;

  

2、上传引进人才持有的“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扫描件;

  

3、市委编办审核通过后纳入实名制管理,出具《编制使用核准函》和《入编通知单》。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

  

承办部门:市委编办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36-

  

五、岗位聘用

  

政策依据:

  

全职引进到潍坊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申请条件:

  

1、引进事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专门人才及其团队的。

  

2、开展国内外项目合作,或者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究项目与课题,本单位工作岗位和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需聘用知名专家、学者联合攻关1年以上的。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确需设置的。

  

4、特设岗位的任职条件不低于本单位相应常设岗位的任职条件,所在单位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的,应当高于本部门(单位)同类同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5、各等级特设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或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所需材料:

  

1、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批表

  

2、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通知书

  

3、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人员备案名单

  

办理程序:

  

1、具备设置特设岗位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明确拟设置的具体岗位和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应通过公开招聘产生。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可优化招聘流程,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

  

3、事业单位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批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设区的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或备案后,下达《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通知书》(附件2),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

  

4、特设岗位核准设置后,除因涉密等不宜公开的情形外,事业单位应当对特设岗位的设置和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人员备案名单》(附件3)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事业单位与特设岗位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

  

5、设区的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请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承办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王旭

  

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

  

六、薪酬管理

  

政策依据:

  

全职在潍坊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高层次人才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申请条件:

  

省或市认定的、且全职在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高层次人才。

  

所需材料:

  

1、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

  

2、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

  

3、高层次人才收入情况说明

  

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审批表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承办部门: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刘超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七、子女就学

  

政策规定:

  

对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教育部门本着尊重个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接收。

  

所需材料:

  

“山东惠才卡”、“鸢都惠才卡”或其他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户口簿、居住证明、接种防疫证明(小学生)。

  

办理程序:

  

1、报名入学

  

(1)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居住或工作所在县市区招生工作平台提交有关材料;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居住或工作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予以协调解决。

  

(2)在我市初中就读、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考面向就读初中学校招生的普通高中的,与其他学生一样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名;在市外初中就读,或在我市初中就读但报考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县市区其它普通高中的,提前(一般为4月中上旬)到普通高中所在县市教育局(升入市直属和区属普通高中的,到潍坊市教育局)提出入学需求,经审核登记后,在统一报名时间内通过全市中考平台报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市高中招生考试,可报考高层次人才居住或工作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并与当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2、转学

  

通过“潍坊教育信息港”网站“便民查询”栏目的“潍坊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转入义务教育学校的,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予以协调解决;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由相关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学生本人实际等情况予以安排。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承办部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高洪俊

  

办理时限:

  

入学工作按照当年招生入学工作程序、时间办理;转学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八、医疗保健

  

政策规定:

  

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可享受指定三甲医院预约就诊、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的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所需材料:

  

“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办理流程:

  

(一)门诊就诊

  

1、预约。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合适的定点医院进行预约。预约可通过医院的网站、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就诊。潍坊市人民医院:预约电话:,;潍坊市中医院预约电话:0536-。

  

2、就诊。高端人才到达医院后,向医院门诊服务台出示“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由服务台工作人员通知医院服务专员。医院服务专员全程陪同就诊。

  

因检查项目等原因,不能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就诊的,相关检查结果由服务专员负责领取汇总,并预约再次就诊时间。

  

(二)住院

  

1、预约。高端人才需要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通过电话预约,并提供“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相关信息,经医院服务专员确认后,帮助联系、协调相关科室。潍坊市人民医院:预约电话:,;潍坊市中医院预约电话:0536-。

  

2、手续办理。高端人才到达医院后由服务专员协助办理住院手续。

  

3、住院。住院期间,需要进行会诊或转诊的,由服务专员帮助协调。

  

4、出院。治疗结束后,由服务专员协助办理出院手续。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承办部门:市卫健委保健办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钟世龙

  

九、机动车服务

  

政策规定:

  

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在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审验等业务时,可优先办理。

  

所需材料:

  

“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业务

  

1、注册登记业务: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市车管所查验厅优先交验机动车,并在绿色通道窗口一站式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2、变更登记

  

(1)办理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申请机动车迁入、迁出管辖区域、换发新能源号牌等变更登记业务,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的,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机动车迁入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档案,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等相关材料到市车管所查验厅优先交验机动车,然后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2)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先交验机动车。

  

(3)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联系方式变更的,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3、转移登记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机动车转入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档案,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材料到市车管所查验厅优先交验机动车,然后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4、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的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材料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2)申请解除抵押的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注销登记

  

5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市车管所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具注销证明。

  

6、其他机动车业务

  

(1)质押备案、解除质押备案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2)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3)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到市车管所查验厅优先交验机动车,然后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5)申领临时号牌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用电子保单)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6)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用电子保单)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二)驾驶证业务

  

1、驾驶证申领业务

  

高层次人才在驾校报名后,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到体检中心优先体检,然后到业务大厅二楼受理窗口优先受理初次申领业务后在“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约考试。

  

2、驾驶证审验业务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到市车管所审验学习区参加学习,然后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3、驾驶证换证业务

  

(1)驾驶证期满换证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到市车管所信息采集中心优先体检,然后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2)驾驶证转入换证、变更换证、损毁换证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办理驾驶证变更业务还应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3)补领驾驶证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到业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绿色窗口”排队号,优先办理。

  

(三)其他业务

  

高层次人才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各绿色通道窗口,优先办理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业务。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承办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耿军

  

办理时限:

  

十、职称评定

  

政策规定:

  

持有山东省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打通高层次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层次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责任单位1: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李晓楠

  

联系电话:0536-

  

责任单位2: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536-

  

十一、旅游服务

  

政策规定:

  

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免费进入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

  

承办部门1: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邹琳

  

责任单位2: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桑静

  

责任单位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陆萌

  

责任单位4: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李晓祥

  

现确定第一批旅游景点,免费向持有“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开放,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景区名称

  

景区类型

  

服务专员

  

固话

  

手机

  

1

  

郑板桥纪念馆

  

纪念馆

  

徐伟

  

0536-

  

  

2

  

文昌阁

  

纪念馆

  

徐伟

  

0536-

  

  

3

  

潍坊十笏园博物馆

  

博物馆

  

徐伟

  

0536-

  

  

4

  

云门山

  

景区

  

潘琪

  

0536-

  

  

5

  

驼山

  

景区

  

潘琪

  

0536-

  

  

6

  

黄花溪(泰和山风景区)

  

景区

  

苏兆海

  

0536-

  

  

7

  

天缘谷(泰和山风景区)

  

景区

  

苏兆海

  

0536-

  

  

8

  

灵泽洞(仰天山森林公园)

  

景区

  

张艳红

  

0536-

  

  

9

  

青州偶园

  

景区

  

崔凯强

  

0536-

  

  

10

  

青州记忆古城

  

景区

  

崔凯强

  

0536-

  

  

11

  

青州府贡院

  

景区

  

崔凯强

  

0536-

  

  

12

  

青州阜财门

  

景区

  

崔凯强

  

0536-

  

  

13

  

青州魁星楼

  

景区

  

崔凯强

  

0536-

  

  

14

  

李清照纪念祠

  

景区

  

刘泗巧

  

0536-

  

  

15

  

青州三贤祠

  

景区

  

姜钰莹

  

0536-

  

  

16

  

诸城市中国暴龙馆

  

景区

  

张连成

  

0536-

  

  

17

  

诸城市恐龙博物馆

  

景区

  

付芳

  

0536-

  

  

18

  

蔬菜高科技示范园

  

景区

  

李洁

  

0536-

  

  

19

  

安丘青云山民俗游乐园

  

景区

  

刘强

  

0536-

  

  

20

  

安丘青云湖休闲度假乐园

  

景区

  

刘强

  

0536-

  

  

21

  

沂蒙山旅游区沂山景区

  

自然类景区

  

张霞

  

0536-

  

  

22

  

临朐东镇庙(沂山风景区)

  

人文类景区

  

张霞

  

0536-

  

  

23

  

临朐县石门坊风景区

  

自然类景区

  

张霞

  

0536-

  

  

24

  

临朐老龙湾

  

人文类景区

  

张霞

  

0536-

  

  

25

  

临朐山旺国家地质公园

  

自然类景区

  

郑之青

  

0536-

  

  

26

  

临朐嵩山风景区

  

自然类景区

  

王超

  

0536-

  

  

27

  

临朐崔木风景区

  

自然类景区

  

王超

  

0536-

  

  

28

  

临朐太和塔

  

人文类景区

  

王琛

  

0536-

  

  

29

  

沂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冯金超

  

  

30

  

仰天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迟元明

  

  

森林公园

  

张艳红

  

0536-

  

  

31

  

寿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康忠生

  

  

32

  

密州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王克枚

  

  

33

  

山东留山古火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留山片区

  

森林公园

  

林志红

  

  

34

  

山东留山古火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城顶山片区

  

森林公园

  

孙业华

  

  

35

  

山东留山古火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五龙山片区

  

森林公园

  

曹树先

  

  

十二、健身服务

  

政策规定:

  

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享受在潍坊市内各级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秦安平

  

现确定第一批体育健身场所,免费向持有“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开放,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服务场所

  

服务类型

  

服务专员

  

电话

  

1

  

潍坊市奥体公园体育场

  

体育场

  

梁凯

  

  

2

  

高密市文体公园体育场

  

体育场

  

刘震

  

  

3

  

昌乐县体育场

  

体育场

  

张乐金

  

  

4

  

高密市文体公园体育馆

  

体育馆

  

刘震

  

  

5

  

诸城市体育馆

  

体育馆

  

李安伟

  

  

6

  

临朐县体育中心

  

体育场

  

董强华

  

  

7

  

山东寿光汇林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全民健身中心

  

杨永生

  

  

8

  

诸城市游泳馆

  

游泳(跳水)馆

  

李安伟

  

  

十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依据:

  

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提高到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同时享受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上门绿色通道服务,并可优先发放贷款。

  

申请条件:

  

1、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高层次人才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交易、登记信息。高层次人才及家庭成员在本市以外的房屋和公积金贷款不计入房屋套数核算;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存量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或收款收据);借款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产权人;共有权人含有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5、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6、个人信用良好,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当同意授权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7、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8、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证明材料:

  

1、“鸢都惠才卡”;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

  

3、已婚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潍坊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5、借款人还款账号,卖方收款银行账号及开户名称;

  

6、按购买房源不同,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期房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增值税发票或收款收据。

  

(2)购买现房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增值税发票或收款收据、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

  

(3)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不动产权证、完税契税凭证原件。

  

(4)购买拍卖房的,应提供: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完税契税凭证原件;人民法院或委托拍卖方的收款账号及开户名称。

  

办理程序:

  

1、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限于纯公积金贷款,下同)提交申请材料;

  

2、受委托银行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4、受委托银行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借款合同》等手续后到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6、其它未尽事宜,按《支持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潍公积金〔2019〕22号)要求执行,具体请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秦晓艳

  

办理时限:受理即时办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批。

  

十四、社会保险

  

文件依据:

  

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申请条件:

  

1、潍坊市参保缴费

  

2、非潍坊户籍的符合女40周岁、男50周岁条件。

  

所需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办理程序:

  

1、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业务,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进行基金划拨。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及时办理转移业务,完成接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承办部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彭洪祥

  

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

  

十五、住房保障

  

政策依据:

  

市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无私有住房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不再受其他条件限制。

  

申请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无私有住房

  

所需证明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内部流转审查,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享受保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承办部门: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曹树群

  

联系电话:0536-

  

办理时限:

  

经本人申请核实通过后即可享受住房保障,如无空置房源纳入轮候范围。

  

十六、商事服务

  

政策规定:

  

高层次人才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服务时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申请条件:

  

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承诺书(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8、涉及“多证合一”事项的,填写《山东省“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纪录)。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7、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0、承诺书(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11、涉及“多证合一”事项的,填写《山东省“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办理程序:申请(窗口、网上)、受理、核准、发照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胡汉亮、潘宏伟、柴秀华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

  

十七、科研服务

  

政策规定:

  

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高层次人才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所需材料:

  

“山东惠才卡”、“鸢都惠才卡”或其他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依托“潍坊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以创新券的形式,对高层次人才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相关的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可通过共用网平台预约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明确检测、试验、分析内容要求,及时送检样本,在完成测试后结清费用,在线打印创新券。在线提交发票复印件、盖章创新券、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承办部门: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邱晶晶

  

办理时限:

  

科技创新服务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使用方应于每月前7个工作日向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创新券。市科技局在每月第8至12个工作日审核兑付材料并上报省厅。省厅每月第13至17个工作日内兑付。

  

十八、税务服务

  

政策规定:

  

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所需证明材料:

  

“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办理程序:

  

1、主动引导。符合“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对象条件的人员,由办税服务厅导税员引导至“绿色通道”窗口。

  

2、优先办理。直接到“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窗口,优先办理涉税事宜。

  

3、专人协助。根据高层次人员的需求,办税服务厅可安排专人协助其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享受“随时申报、随时审核、业务代办”等无障碍式服务。

  

4、即时办理。凡属于办税服务厅职责范围能够完成、不需要实地核查的涉税事项,应当场为高层次人才办结。

  

5、积极协调。办税服务厅职责范围内不能够即时办理的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主动告知,并及时转办其他业务部门。其他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按规定最短时限为高层次人才完成涉税事项。

  

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承办部门1: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刘华军

  

承办部门2: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陈洪强

  

十九、海关服务

  

政策规定: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海关给予通关便利。

  

服务内容及流程:

  

海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和专人及时办理高层次人才进出境物品审批、验放等手续。对其随身携带的进出境物品,除特殊情况外,海关可以不予开箱查验。对在节假日或者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以分离运输、邮递或者快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验放的,可以预约加班,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物品通关手续。

  

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税进境合理数量的下列科研、教学物品: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用的少量的小型监测、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科学研究和教学必须的少量的小型实验设备;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标本、模型;教学用幻灯片;实验用材料。

  

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税进境合理数量的以下自用物品: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计算机每种1件;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其他自用物品(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

  

责任部门:潍坊海关

  

承办部门:潍坊海关人事政工科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王启蒙

  

二十、机场出行

  

政策依据:

  

高层次人才在潍坊机场出行时,凭“鸢都惠才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飞机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所需证明材料:

  

“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服务项目:

  

1、头等舱休息室厅室服务

  

2、优先值机及协助托运

  

3、优先安检

  

4、引导登机

  

4、航班动态提醒

  

服务流程:

  

1、山东省及潍坊高层次人才本人持“山东惠才卡”或潍坊“鸢都惠才卡”到机场问询柜台出示本人身份证后,问询柜台人员负责协助旅客办理登机牌及托运,协调值机人员优先选座,如高层次人员直接到达值机柜台办理,则值机人员需优先服务并通知地面服务室。

  

2、地面服务室问询台人员负责通知头等舱休息室接待,引导旅客优先安检至厅室休息。

  

3、头等舱休息室可提供自助食品饮品服务,电视报刊等娱乐设施。

  

4、头等舱休息室服务人员负责提供航班动态告知服务,引导旅客至登机口,通知登机口服务人员优先放行。

  

责任单位: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承办部门:潍坊南苑机场责任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6-

  

二十一、火车出行

  

政策依据:

  

高层次人才在潍坊火车站出行时,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所需证明材料:

  

“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

  

服务流程:

  

高层次人才在潍坊火车站出行时,可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本人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从车站VIP贵宾入口(火车站售票厅西侧)经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后由服务人员引领进入潍坊银行贵宾室候车,贵宾室服务人员进行二次验证后提供服务。

  

服务范围:

  

提供专享舒适的候车环境,专职工作人员现场咨询服务;提供茶点、饮品、小食服务;提供报刊、杂志、热门图书等阅览服务;提供免费wifi服务;提供车次信息服务、上车到点提醒及引领入站服务。

  

责任单位:潍坊银行

  

承办部门:潍坊银行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

  

二十二、潍坊城区内免费公交服务

  

政策规定:高层次人才在潍坊城区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承办部门1:市市民卡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玉强

  

责任单位2:市公交公司

  

联系电话:0536-

  

联系人:纪婕

  

二十三、金融服务

  

文件依据:

  

相关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外汇管理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落实举措:

  

(一)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指定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凭“山东惠才卡”或“鸢都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窗口或预约专员服务。

  

(二)各级外汇管理局、外汇指定银行为高层次人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优先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提供外汇资本金结汇等服务,优先办理贸易项下进出口托收、信用证、汇款等业务。

  

(三)高层次人才来潍坊市设立的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取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在潍坊市工作期间取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或需对外支付的进口货款和私人汇款,可按有关规定到银行办理汇兑手续及相关金融业务。

  

责任单位1: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科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0536-

  

责任单位2: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联系人:宋俊熹

  

联系电话:0536-

  

责任单位3:潍坊银监分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536-

  

责任单位4:潍坊市保险行业协会

  

联系人:王依勤

  

联系电话: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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