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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27 来源:网络

应届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

(应届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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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法律右边分析:应届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1、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办理就业登记、已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5、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补贴标准: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2、就业登记信息;3、申请人是否中小微企业;4、社保缴费信息。申请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应届生,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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