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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2 来源:网络

深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深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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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居住证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深圳市从业;

  ●在深圳拥有所居住房屋产权;

  ●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在深圳从事文化艺术创作,或其他条件。

  早报讯深圳市政府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已经以深圳市政府令第185号的形式公布,将于8月1日在全市实施。自此,经过两年多时间酝酿,半年多时间试点的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在深圳实施。目标是今年内办证量突破500万张,2009年上半年实现覆盖90%以上的流动人口。

  在深圳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岁和未满60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都应申办居住证。

  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说,居住证实行信息化管理,居住证卡面包含有姓名等可视信息,卡内芯片还包含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诚信和违法行为记录等机读信息,使居住证具有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功能。

  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出入港澳地区商务出境手续、符合条件优先入户等方面的权益。

  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政府和申请人各承担一半,申请人只需缴纳10元,今后再延期则不需要缴费。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在深圳市内居住7天以上,应当办理居住登记。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分别为10年和6个月。非深圳市户籍人员须按照《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居住证,否则将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市民可以去所在地的派出所、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社区工作站办理居住证。从受理申请到发证,根据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王璞表示,居住证设计了长期与短期租住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长期租住。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无需办理居住证。居住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内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住院就医人员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的流浪、乞讨等居无定所的人员,由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负责登记。

  综合新华社、《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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