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政策咨询服务!

落户咨询网二维码

18万人今年可入户深圳(附落户深圳条件)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网络

18万人今年可入户深圳(附落户深圳条件)

(18万人今年可入户深圳(附落户深圳条件))

落户咨询二维码  

  核心提示:2009年我市人口计划目标是:到2009年年末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888万人以内,比2008年的计划安排增长1.27%,其中户籍人口246万人,比上年计划净增18万人,非户籍人口642万人,比上年减少0.93%。

  昨天下午,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关于2008年度人口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的报告等事项。

  据悉,我市2008年人口发展计划目标为:常住人口87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28万人,暂住人口650万人。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初步统计测算,2008年我市常住人口876.83万人,比上年净增15.2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32.08万人,比上年净增15.23万人,暂住人口644.75万人,比上年减少0.68%。全市居住满7天以上的非户籍人口为1037.22万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6%。全市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与上年基本持平,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完成情况良好。

  据统计,2008年我市迁入人口年龄文化结构继续改善,人口质量稳步提升。尤其是人才总量继续快速增长,技术技能型迁户计划超额完成,人才总量大幅增加,创历史新高。去年共完成技术技能迁户9.39万人,比原计划增加1.01万人,表明技术技能迁户已成为我市户籍迁入的主渠道。同时高端人才引进数量也稳步上升,人才引进进一步向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倾斜。去年我市共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引进归国留学生738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4%和9.5%;创新型人才政策导向效应初步显现,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已从政策上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我市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安排,结合我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及市政府关于增加我市户籍人口规模的要求,市发改部门建议2009年我市人口计划目标是:到2009年年末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888万人以内,比2008年的计划安排增长1.27%,其中户籍人口246万人,比上年计划净增18万人,非户籍人口642万人,比上年减少0.93%。净增的18万户籍人口中技术技能、投资纳税、政策性迁户人口计划安排14万人,比上年增长12%。我市还将试行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将人口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区,全市六个区和光明新区都将按照各自计划安排人口目标实行人口调控。

  会议原则通过了该年度人口计划安排。会议要求相关部门继续按照计划安排加强人口调控,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结构的优化调整:一是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四大支柱产业,发挥产业调控人口的根本作用;二是各区要全面落实我市人口管理的“1+5”文件,尤其是特区外要严格执行政策、组织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人口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推行分区域的人口调控计划,充分调动六区和光明新区的人口调控积极性,今年开始试行,年底检查各区人口指标执行情况;四是全面加强出租屋管理,及时准确掌握人口信息、强化人口管理,切实控制人口规模总量。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五类人才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3.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4.计算机、通讯、电子、西药等高科技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创业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

  1.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的;

  2.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60万元以上的;3.在深圳就业的个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4万元以上的;4.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其所在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的。投资创业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前款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投资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三、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属于当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特殊类人才;3.近2年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四、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2.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3.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4.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5.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申办人才引进手续,不受第3、4、5项条件限制。

  五、海外留学人员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词:

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年的服务积淀

二维码
深圳落户条件电话13671738356
微信号
立即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