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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父母随迁入户办理指南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01 来源:网络

深圳父母随迁入户办理指南

(深圳父母随迁入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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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投靠人

  ①迁入深户满8年

  ②目前仍为深户

  ③属深圳家庭户成员

  2、申请人

  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②如果是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②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温馨提示:

  1、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深圳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2、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

  3、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三、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提供其中之一):

  ①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薄

  ③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

  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只有一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以认可。

  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⑤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⑥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⑦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2.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3.申请人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核验国(境)外身份证件。亲子关系证明中未体现该配偶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一、提出申请

  1、关注,发送消息【入户】获取办理入口

  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户籍迁入】—点击【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

  2、阅读《办理须知》—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随迁人信息等,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

  提示:中间会有电话调查环节,大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二、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网上申请通过后,【深圳公安】会告知结果(也可以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进行查询)

  审批通过后持材料前往拟入户地公安户政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后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具体材料见上文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

  省外户籍申请人需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

  所需材料:《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身份证等

  四、落户深圳

  1、预约窗口

  在【深圳公安】—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户政预约】—根据步骤完成预约即可

  2、按照约定时间前往窗口办理最终的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①《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②《户口迁移证》

  ③袋封入户档案材料

  ④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

  提示: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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